合作咨询热线:

400-123-4453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453

邮箱:admin@youweb.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88号

您当前位置: BOB·体育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振兴区汤池镇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BOB
发布时间:2023-03-05 21:42:11 浏览:[ ]次

  BOB振兴区汤池镇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内容包括复兴村绿化工程,萌芽村挡墙及绿化工程,水源村河道工程,万宝村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BOB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BOB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BOB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BOB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BOB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扫码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400-123-4453

邮箱:admin@youweb.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