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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5G新基建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BOB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08:06:26 浏览:[ ]次

  BOB本招标项目福清市5G新基建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80%+自筹20%,招标人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分滨水创新组团、共享科技组团、综合智慧组团等3个组团,项目分组团分栋建设,总建筑面积62212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545560.7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76562.21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BOB、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总体工程、河道及渠道迁改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99637.5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9834.29万元。

  2.4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BOB。

  (1)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规划报批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智能化可研设计(如有必要)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BIM设计服务、各阶段(如图纸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等相关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2)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前期设计的相关讨论、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3)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编制、桩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基坑监测、基坑检测、沉降观测、边坡监测、载荷板实验等BOB。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条前述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BOB。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5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BOB,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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